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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能绕过去么?

上次提到了美国宪法中的“薪酬条款(Emolument Clase)”和刚被提名为国务卿的希拉里·克林顿所面临的宪法难题。

“薪酬条款”之所以这样规定,是为了防止身为立法者的参议员或众议员在立法时创设行政职位或提升行政职位的薪酬,然后出任该新政职位,坐享其成。这是美国立宪先贤为了防止腐败滋生的一项硬性规定。

作为一个宪法学出生的总统,巴拉克·奥巴马不可能愚蠢到让自己刚上任的第一把火就烧到了宪法上,之所以还是做出了这样的决定,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前任的总统们也或多或少碰到了相似的问题。但最终,前总统们还是如愿以偿的完成了自己的任命。

这里有一个基本的解决办法,即促使国会通过一项议案,将被任命的行政职位的薪酬降低到原先的水平,从而达到绕过宪法的目的。这样自己任命的参议员也可以顺利上位。

1973年,总统尼克松在提名俄亥俄州参议员萨克斯比(William Saxbe)为总检察官时,因遇到了同样的问题而采用了这一方法。因此,这种方法也被成为“萨克斯比解决办法(Saxbe Fix)”。

实际上早在1909年,时任总统威廉·塔夫脱(William Taft)就运用过这一方法,任命了费兰德尔·诺克斯(Philander Knox)。无独有偶,前总统卡特和克林顿都用这一方法达到了目的。

但是,美国多数法学家认为,“萨克斯比解决办法”并不能真正解决宪法“薪酬条款”这一困境。

…the Emoluments whereof shall have been increased during such time;…

宪法的条文说得很明确,完成时态,也就是说只要薪酬曾经有过上涨,则这样的任命就是无效的。“萨克斯比解决办法”可以使某个职位的薪酬降回原位甚至撤销掉,但是它无法改变历史,无法改变已经完成的事情。那么希拉里的问题是不是也得通过“萨克斯比”来解决,现在还不得而知,可以关注。

美国民众似乎已经有了自己的答案。根据CNN的一项调查表明,71%的美国人认同新总统的这项提名。并且有许多民主党的参议员表示,如果不得已采用“萨克斯比解决办法”,自己将会努力促使国会通过薪酬调整的议案。

似乎很乐观,但是要做到完全保险,还是要说服联邦最高法院的那些老头老太们。因为,一旦有人将希拉里诉至高院,新任国务卿的命运就完全掌握在他们手里了,呵呵。

虽然越发觉得这个事情不过是别国的一场可以预见的政治风波,作为课题来做不知道意义在哪。但看看美国着三权之间争来斗去也挺有意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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